在我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: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;同时聘用一定数量相同条件的人员;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;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;机构的设立依法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。申请成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,必须经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**财政部门审查批准,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,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。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: 1、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,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,包括审计原始凭证,填制记账凭证,登记会计账簿,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。 2、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。经代理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,才能对外提供。 3、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。 4、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。 臻善企业管理(深圳)有限公司专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、财务信息咨询,代理企业登记等工商财税一条龙服务,详情请登录臻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),或致电:0755-29273697 。